(七)确定选调生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统一下发录用通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八)工作安排
被录用人员按各市(州)具体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所录用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到报到规定时间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录用人选,取消录用(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可延至2018年12月31日);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机关工作(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根据各地编制、职数及工作需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含本科在上述高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或硕士在上述高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也可安排到县(市、区)直机关和街道工作。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规定的编制及职务(职级)职数限额内,根据学历、工作年限、工作需要等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各市(州)委组织部设立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公布。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选调生考试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选调生考试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3日 -17日 | |
| 2月21日 -24日 | |
| 详见公告 | |
| 2月08日 -11日 | |
| 2月08日 -10日 |
01-31
01-31
01-31
01-30
01-30
01-29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1-29
01-29
01-28
01-28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