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9:00—6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6月11日11:00—6月20日16:00
报名网站:荣成市人民政府网()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荣成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组织人社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18年6月11日11:00—6月20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荣成市2018年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则相应核减引进数量。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2016年、2017年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交《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格式见附件2)。
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院系提供的全日制学习证明,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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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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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3日 -17日 | |
| 2月21日 -24日 | |
| 详见公告 | |
| 2月08日 -11日 | |
| 2月08日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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