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作为重点对象培养,列入国有企业、园区、镇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培养。试用期满后,对工作能力不强、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五、本简章由扬州市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江都区委组织部)
、(江都区人社局)
附件一:部分高校名单.doc
附件二:江都区“名校优生”计划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三:2018名校优生需求汇总(2张).xls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0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选调生考试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选调生考试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3日 -17日 | |
| 2月21日 -24日 | |
| 详见公告 | |
| 2月08日 -11日 | |
| 2月08日 -10日 |
01-31
01-31
01-31
01-30
01-30
01-29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1-29
01-29
01-28
01-28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