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新闻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发布《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二)报考申请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应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请,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推荐报名登记表》上盖章。
(三)网上报名
通过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初审合格的考生,于4月15日至25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推荐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分职位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核与确认
1、资格审核。各市(州)委组织部按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于2013年4月16日至4月25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2013年4月29日9:00至5月4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组织笔试
省委组织部于2013年5月5日统一组织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主要为《综合知识》及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排序。如该职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人数,并相应增加同一市(州)其他职位招录计划和进入面试人数。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省委组织部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经学校、单位推荐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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