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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解读进入阅读模式

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解读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12-10 11:01:44| 来源:中公教育

(二)注意两个选调条件

1.选调范围

(1)应届毕业生须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且按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请考生仔细阅读简章,明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界定。

(3)凡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不得报考。

2.年龄范围

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

(三)明确加分标准

因选调人员范围广泛,加分标准也呈多样化趋势,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阅读加分标准,以明确相关政策的匹配度。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按以下标准加分:

1.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报考重灾县(重灾县名单见附件5),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非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报考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非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3.报考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地区所属县(市),属于三州地区生源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5分;三州地区以外生源,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中公教育特别提醒:受到不同级别多次表彰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加。

同时也要关注证明材料及文件的提交工作:

在抗震救灾中获得过县级党委、政府以上机关表彰的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和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三州生源考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于2012年2月13日-2月27日(双休日除外)提交审核,供职位志愿填报后核准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或资料不齐、不全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提供材料虚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四川选调生考试 选调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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