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各有关高校在全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布选调生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及办法。
2、公开报名。毕业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择优推荐。
3、推荐人选。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对院系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由高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严格按照下达计划数进行,其中沿海开发紧缺专业定向选调推荐人选不占计划,原则上同一专业不超过2人。有条件的高校可以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产生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应通过适当形式在学校公示。
4、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按规定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反馈各有关高校。
5、网上报名。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站()报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6、进行笔试。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省选调生面试考察人选500名、沿海开发紧缺专业定向选调生面试考察人选75名。笔试成绩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7、面试考察。面试考察人选确定后,由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人选进行面试和考察。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试行)》,对笔试、面试、任职、奖励等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
8、组织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9、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江苏人事网站进行公示。
10、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按照学生的分配去向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四、分配原则
选调生分配根据各地对人才的结构需求,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研究生到基层后可安排担任一定领导职务。沿海开发紧缺专业的选调生,定向分配到南通、连云港、盐城三市。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选调生考试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选调生考试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3日 -17日 | |
| 2月21日 -24日 | |
| 详见公告 | |
| 2月08日 -11日 | |
| 2月08日 -10日 |
01-31
01-31
01-31
01-30
01-30
01-29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1-29
01-29
01-28
01-28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