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选调生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湖南省娄底市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湖南省娄底市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通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07-07-26 15:59:10|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定于2007年8月13日至15日进行,时间3天,每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所报考地的县市区人事局。

3、开考人数比例:选拔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选拔计划数。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报名时进行数码照相,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报名信息卡。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的规定,收取考务费50元/人.科,报名费15元/人,照相费20元/人(不含报名信息卡及报名手册工本费等费用)。各县市区人事局于8月18日前将贴有照片的报名表、信息卡及报名照相数据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考生在考前一个星期到所报考地的县市区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总成绩按两科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单科成绩、折算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下同),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时间定于2007年9月15日,具体考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这一比例且又没有递补对象的,则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面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参加体检的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计划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执行。

(五)考核。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对象。考核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如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选拔对象的确定

考核结束后,各县市区人事局将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的考察材料、档案材料、《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审批表》以及《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审核备案花名册》上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经公示并经省人事厅审核备案后,正式确定为选拔对象。

六、选拔要求

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选拔人员质量。对不按条件和程序选拔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拔计划,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湖南选调生考试 选调生考试网

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

娄底市人事局

娄底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1 2

(责任编辑:)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