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三支一扶 > 考试信息 > 考试通知 >

关于做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关于做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10-17 17:16:20| 来源:江西人事考试网

(三)加强培养使用。各地要建立“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自2016年起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每年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要指导基层单位加强“三支一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结合岗位制定专门的成长培养计划,明确帮扶导师、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促进其在实践中成长成才。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协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政治上爱护、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积极为他们在农村基层贡献才智创造条件。县级“三支一扶”办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每个接收“三支一扶”人员的乡镇从“三支一扶”人员中择优选拔1-2人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积极落实服务期满政策

“三支一扶”人员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期为2周年,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落实,关系到“三支一扶”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梳理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结合当地的实际,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落实接收安置政策。各级人社部门尤其是县级人社部门要及时落实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的安置单位。愿意留基层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级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要预留好安置“三支一扶”人员所需编制,为他们扎根农村、服务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为了稳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使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服务期满后安置在基层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最少应在接收单位服务满2年,方可调离接收单位,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

1 2 3 4 5 6 7 8 9 10 ..12

(责任编辑:何浏漪)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备考Q群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