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
(一)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的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度考核由各卫生院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市卫生局对支医大学生所在卫生院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大学生每服务满一年考核一次。平时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核参照成都市“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志愿者(支医)计划”协议书所规定的支医志愿者权利和义务组织实施。
具体考核内容:
1、业务水平:主要考核其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常规和规范的应知度,以及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应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20分)
2、工作成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核其履行职责和遵守制度,工作态度、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的情况;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做到优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无旷工和超规定休假的情况。(60分)
3、职业道德:主要考核其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廉洁自律的情况,是否遵守医德规范,依法执业、作风正派、尊重病人的人格、权利与隐私;有无以职谋私和不良行为记录。(20分)
(三)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将解除服务协议,不得享受省、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有关优惠政策。
八、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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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
彭州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卫生局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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