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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黔东南州岑巩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9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2021贵州黔东南州岑巩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9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1-10-18 15:56:29| 来源:岑巩县人民政府网

(二)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现场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参与面试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评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告,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县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中有关体检的规定和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察工作可推迟到考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开展(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

(六)审查备案

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见附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由县(市)人社部门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审查备案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福利待遇

(一)凡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贵州省黔东南州政策标准执行。

(二)安家补助:

(1)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获得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安家补助 15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20 万元;

(2)事业单位引进的“21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一本学士学位)给予安家补助 10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16 万元;

(3)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安家补助 10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12 万元;

(4)教育系统引进的非“ 211 工程”师范院校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给予安家补助 8 万,一次性购房补助12 万元;

(5)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二本以上学士学位)给予安家补助 8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12 万元;

(6)以上引进人才如到乡镇工作或医学规培生另增加安家补助 5 万元。

2.直接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待遇兑现方式

(1)安家补助分五年发放,从聘用当年起,每年发放 20%。

(2)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岑巩范围内购买住房,服务期满 5 年且续签合同的,凭购房相关材料申请一次性购房补助。首个服务期满前提前申请购房补助的,在服务满 3 年且承诺服务期满 5 年后续签合同的,可按照以上标准 80%兑现一次性购房补助。

八、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职位空缺的岗位可滚动到下一轮引才计划继续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

九、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县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5-3574931

点击下载>>>

1:岑巩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2:岑巩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3:就业意向书.doc

原标题:岑巩县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202110/t20211018_70927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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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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