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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不需笔试,其余岗位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其它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结束次日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以及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弃考。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人员确定。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其他岗位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招聘单位根据人社部门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2个月内取消再次应聘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因劳资纠纷影响聘用的;
6.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8861076(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七、本《公告》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1812820(海安市卫健委人事科)。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点击下载>>>
2021年秋季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健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2021年秋季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健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021年秋季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承诺书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
原标题: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卫健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an.gov.cn/hasrsj/gggs/content/a048f4d3-09a0-41b3-85d0-aa3111b6bd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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