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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资格复审,并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需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需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若未按时按地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实施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5)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制定并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古县人民政府网(www.gu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提交招聘领导组决定同意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合同登记备案,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招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七、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在笔试和面试前需认真阅读《2021年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4),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21年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登记表》(附件5),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参加考试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八、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古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准考证发放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5、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虚心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57-8322373;
6、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6129331
本招聘方案由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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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古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xian.gov.cn/contents/4157/975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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