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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合同或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受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及云南人才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云南省京剧院:0871-63177022;
云南省滇剧院:0871-63605878;
云南省博物馆:0871-67279395;
云南省图书馆:0871-65318573;
云南省文化馆:0871-68331178;
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0871-63161569;
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0871-68250676;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0871- 63633887。
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二)监督电话:0871-64608344。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11612。
(四)门户网站:http://dct.yn.gov.cn
点击下载>>>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9月30日
原标题: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4030&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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