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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江苏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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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1、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由专家组通过面谈、查审资料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

2、其余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委托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①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②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能力测试、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知识。

③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50分,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各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

(3)面试

面试委托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①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②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2、参加直接考核人员的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在无锡人事考核专栏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主管部门协调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核准。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3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其中,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录的“预审服务”和“专利检索分析”岗位人员,需在试用期内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专利预审员上岗培训和考核,如未通过考核,将作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八、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招聘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考务技术咨询:0510-82823315

主管部门电话:0510-81009078

十、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22451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10-85050531

无锡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10-81824580

本公告由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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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

原标题:2021年下半年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wuxi.gov.cn/doc/2021/09/24/34349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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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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