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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 个人简历及自荐信1份。
2.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含机关工勤人员)(附件3)2份。
3.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阶段,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 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定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及复印件。
7. 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8. 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9. 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贵州省监察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贵州省监察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其它资格条件备注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含递补合格)进入下一环节,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需要增加专业测试。
1.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其中,贵州省纪检监察融媒体与廉政教育中心编辑部工作人员岗(岗位代码:22828920201)、新媒体科工作人员岗01(岗位代码:22828920202)、新媒体科工作人员岗03(岗位代码:22828920204)、新媒体科工作人员岗04(岗位代码:22828920205)共4个岗位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在面试环节同步进行,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计算面试成绩。
3. 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4. 面试时间、地点、成绩等事宜在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上公布。
5.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1.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计算总成绩。
2. 笔试折算为百分制后成绩、面试折算为百分制后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 总成绩在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上公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统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和所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以及其他不适宜录用的情形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过程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5892682;监督电话:0851-85895226。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简章由贵州省纪委省监委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1年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2021年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2021年下半年贵州省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含机关工勤人员).doc
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
2021年9月10日
原标题: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2021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NEW
文章来源: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109/t20210910_70051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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