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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8506037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在贵州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上午9:30-12:00
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以40%计入总成绩。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方能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数。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 份;
②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复审时未取得以上资料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国(境)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其他要求”栏的条件提供(应聘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截至资格复审时6个月内的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⑦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⑧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⑨报考有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的岗位,须认真阅读附件4,2021年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2019年、2020年毕业生须现场签订承诺书,保证符合附件4中的范围;
⑩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⑪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持委托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或不接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上公示。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情形等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察为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考生档案由现或原工作单位保管的,须按要求提供档案同意转出证明等。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教育厅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项目申报部门履行的事前报备环节进行监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巡查;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联系电话: 0851-88506037;监督电话:0851-88506142。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说明.doc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6日
原标题: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109/t20210906_69890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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