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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上午 9:30-12:00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上公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方能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3:1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岗位以及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所有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拟面试人员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在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需填写《委托书》(附件4)。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1 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模板详见附件5),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所要求的提供;
(6)个人简历及自荐信一份。
4.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提供材料不符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排名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需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4)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公布。
1.面试时间、地点: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2.面试内容:对政治思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现场考评。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得比例计入总成绩。
4.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为10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考生进入考场前,需按照《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6)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笔试分数折算为百分制后),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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