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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浅谈法律关系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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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11:53:45| 来源:中公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张玉

假如:小周的母亲和小周的女朋友同时掉到水中,小周会游泳,在只能救一个的情况下,救谁?在道德层面,不论是母亲还是女朋友,小周都有解救的义务。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讲,小周有解救母亲的义务,却没有解救女朋友的义务。因为,小周和其女朋友的关系是恋人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不受法律调整。

当社会关系受到法律调整的过程中,形成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我们就将它称为是法律关系。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法律关系是一个重要考点,并且是一个理解性的考点,往往是以小案例形式考察(下列是法律关系的是哪一项)。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具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比如:小周和中公教育签订了报班协议。在这个法律关系中,主体是自然人小周和法人组织中公教育。再如:小马在去上班的途中,在古龙早餐摊买了一杯豆浆和肉包。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自然人小马和非法人组织古龙早餐摊。又如:在特殊的2020年,国家发行了国债,公民购买了国债,在这个法律关系中,一方的主体是公民,另一方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指权利和义务。并且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总量是相等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具体包括:物、行为、人身利益、精神财富。比如说:小周花150万,购买了一套房子。所以此时,他可以选择居住、出租、出售等,这是小周的权利;但是,小周也要承担在装修的不得更改房屋承重结构等义务。究其原因就是这套房子是小周的,其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是这套房子。

试题回顾:小李夫妇因工作需要去外地出差几天,为照顾留在家中的小孩临时雇佣一位保姆王阿姨,随后付给王阿姨600元酬劳,小李夫妇与王阿姨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小孩 B.王阿姨

C.小孩的安全和健康 D.照看小孩的劳务和支付600元酬劳

【答案】D。解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权益。小李夫妇与王阿姨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阿姨的服务和支付酬金的行为,即照看小孩的劳务和支付600元酬劳的行为。故本题答案为D。

(责任编辑:高永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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