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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的考生,2021年8月11日9:00—8月14日17:00登陆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①笔试准考证、②《新绛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要网上填写并下载打印《体温监测登记表》,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知悉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并遵守防疫规定。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报考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报名人数小于5倍岗位招聘计划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5倍岗位招聘计划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内容: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和职业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岗位主要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其他事业岗位主要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公共职业能力知识。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教育基础理论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
公共职业能力知识内容为: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原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2、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考生应诚信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不得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对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资格复审人选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采取讲课的方式;报考职业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岗位和其他事业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外地市抽取的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
2、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并核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5、聘用人员符合《新绛县引进优秀人才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暂行办法》“高素质青年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2),认真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
2、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告,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5、咨询电话:中共新绛县委组织部 0359—7530989
新绛县人社局 0359—7532670
监督电话:新绛县纪委监委 0359—753077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点击下载>>>
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7月23日
原标题:新绛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zhou.gov.cn/zfxxgk/fdzdgknr/tzgg/3957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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