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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始审核由用人单位通过报名系统人工审核。
(2)报考人员需网上提交如下材料:
①所有报考人员,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
②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批文或依据材料;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导处盖印的各科成绩表)和学生证;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③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等材料;要求有新会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经历的,须提供由所在镇(街)出具的认定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证明材料;
④报考人员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⑤报考人员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还须提供入伍证件、退出现役证件、区征兵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报考人员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还须提供镇(街)党(工)委出具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证明材料;
(3)用人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和上传的招聘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进行初始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通过审核。用人单位一旦作出审核结论,报考人员将无法对报名资料进行修改。
(4)报考人员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16:00,用人单位审核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9:00至7月29日16:00。
(5)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但不能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后(即7月28日16:00至7月29日16:00)单位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及早选择对应的岗位报考并关注审核状态。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方式分“笔试+面试”“直接面试”两类。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视疫情情况、报考人数等因素,分场次和时段开考。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C三类。
A类: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试题,考试内容为教育相关专业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国家安全等知识)。
B类: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试题,其中B1类为医生岗位,B2类为护理岗位,B3类为药技岗位。医生岗位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护理学;药技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
C类: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试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成绩公布:考生登录报名页面查询笔试成绩。成绩查询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开通。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以同类试题最高分60%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纳入面试范围。
5.笔试加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江门市户籍、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他公共管理服务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办理笔试加分所需材料: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提供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工作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人员须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加分资料提交给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申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采用“笔试+面试”岗位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2.面试前资格审核
(1)用人单位须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后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和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进行审核,提交审核资料与笔试前资格初审的材料相同。
(2)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签订《应聘承诺书》,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名应聘新会区事业单位职员。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纳入体检范围。
4.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在本公告发布网页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1.采用“笔试+面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用“直接面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3.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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