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笔试准考证、从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打印的《蚌埠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审表》等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每人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成绩合成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市政协办公室组织。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三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五、相关事宜
1.未尽事宜由蚌埠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4921(蚌埠市政协秘书和人事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2056631(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2908(中共蚌埠市纪委蚌埠市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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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蚌埠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蚌埠市政协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原标题:蚌埠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brsksfwdt.cn//web/news/newsDetail_3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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