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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六盘水市盘州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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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0 17:32:59| 来源:盘州市人民政府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由市招聘办另行组织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为了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所有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参加考试,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1.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4.本次招聘考试所有信息均发布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zhou.gov.cn/)和“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5.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办咨询电话:0858—3635099),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6.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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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盘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xls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5.2021年盘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原标题:盘州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panzhou.gov.cn/zwgk_15861/zfxxgkzl/fdzdgknr_5835416/rsxx_5835432/zkxx_5835434/202107/t20210710_68968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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