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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17:00期间通过“http://panzhou.pzhl.net/index.php”(盘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盘州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不超过30KB)。报考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后,报名信息将进入审核流程,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无法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说明考生不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若不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报名信息将无法进入审核流程,均会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7月25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9:00—2021年7月25日16:00。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有关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修改。
招聘单位在2021年7月26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考生应留下正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报名期间于每日中午12:00在报名网站公示报名人数超过30:1的岗位和达不到3:1的岗位。报名结束后会面向社会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2.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22日9:00至7月27日17:00在“盘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
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zhou.gov.cn/)上进行公示。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9:00至8月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盘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后考生自己放弃的或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2.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笔试时间可能因报名人数稍作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30 《综合应用能力》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手机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根据当时疫情情况调整)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
此次笔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下设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医学技术岗位三个小类(详见附件《职位一览表》)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以下人员还须提供:2021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国有企业(含国有集体组织)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档案存放于私企的人员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无需提供)。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事业单位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复审贯穿事业单位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后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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