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0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须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两科笔试成绩总分达到150分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9日(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和联系方式: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13楼视频会议室,联系人:杨轩,电话:0551-62831869。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或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发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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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t.ah.gov.cn/xwzx/tzgg/40446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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