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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徐州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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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工作,应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实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睢宁门户网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应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睢宁县人社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中,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管理权限负责对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监督。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8307809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1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5162196661(仅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咨询举报时间:

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监督举报邮箱:xyq10359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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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睢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1年睢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日

原标题:2021年睢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xz.gov.cn/001/001004/20210701/6532bb5c-7b9c-4516-bace-99a79e17cf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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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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