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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试
初试分现场播音、命题主持和才艺展示三项测评(满分100分,60分为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
1.现场播音:考生按照现场给定的播音稿做现场播音。评委根据考生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普通话水平、综合素质进行现场打分,时间3分钟,满分70分。
2.命题主持:根据给定的命题,现场主持,评委根据考生专业素质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进行现场打分。时间3分钟,满分20分。
3.才艺展示:考生展示与岗位相关的特长或才艺。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现场进行打分,时间3分钟,满分10分。
考生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初试顺序,然后由评委组根据考生的基本素质进行现场打分。从初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决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末位初试成绩并列时一同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
(五)复试资格确认
进入复试的考生,持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和应试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核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归还本人,复印件由单位留存(请自行做好备份)。考生须对应试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复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初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复试
复试分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笔试两个环节,满分分别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权重占70%,笔试成绩权重占30%,两项加权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两位小数,总成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复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原因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参加复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公示聘用前进行递补。
1.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分四个测试环节进行。测试顺序及测试内容由参加面试人员现场抽签决定,应试者需提前30分钟准备。
(1)带妆试镜(30分)
自定主持内容,模拟主持,时长为3分钟。主要针对应试者的普通话水平、仪表举止、荧屏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予以考评(应试者提前准备)。
(2)新闻播报(30分)
按照指定的新闻内容进行播报(现场抽取稿件),时长3分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播报能力,要求咬字清晰、发音准确、吐字圆润、强弱有序、层次清楚,要言之有物、言之有感、言之有味。
(3)指定命题主持(30分)
根据抽取的命题,现场主持3-5分钟。主要考察应试者专业素质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文化底蕴以及对节目主持的节奏、结构、层次的把控能力。
(4)个人作品展示(10分)
考生每人提前录制3-5分钟播音、模拟采访等视频资料(文件格式为MP4格式),由评委会对考生上镜形象及效果进行现场打分。
2.笔试:按照现场给定材料撰写新闻策划文稿,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信息采集、语言组织、文字细节表达等方面内容,限时30分钟。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所有考试成绩均为并列者,以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
(一)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职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市直的体检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县(市)区的体检工作由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聘用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市直招聘职位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区招聘职位的考察工作由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公示拟聘用人选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所属单位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市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发现拟聘用人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被聘用资格。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发聘用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管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即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书》,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加强管理。在招聘操作过程中如有调整、变动及有关事项需要通知报考人员的,将及时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因未能及时查询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负。
2、畅通联络。在招聘(包括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201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5-8)。
4、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参加本次考试,要按照辽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的各类培训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咨询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阶段咨询电话:0419-2309632(7月3日-9日,09:00-17:0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19-4123684(除网上报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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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县市区).xlsx
2021年辽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市直).xlsx
2021年辽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定向招聘大学本科退役士兵职位信息表.xlsx
201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辽阳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招聘人员身体基本要求及加试体能测试标准.doc
辽阳市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样表).doc
辽阳市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样表).doc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
原标题:【置顶】2021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liaoyang.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LYRSJ&logicId=162486877778545&selfSiteSiteId=152427683083270&columnLogicId=15242768406620&isWap=0&navigationSiteId=1524276840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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