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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长春市九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3人公告(1号) 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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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拟聘人选确定

拟聘人选在考生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对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如总分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资格审查分为报名初审和聘用复审。聘用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QQ群内通知。参加聘用复审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考生委托代理人代为复审的,复审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方共同研究确认。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ut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报考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1年的,可视为2021年毕业生)。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人社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聘用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政策咨询: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咨询电话:0431—8233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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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市九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2021年长春市九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21年长春市九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2021年长春市九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2021年长春市九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docx

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5日

原标题:2021长春市九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106/t20210625_2842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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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j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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