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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市委审批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对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退还所有专项补贴。
企事业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洪江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政策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有关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教师引进按《洪江市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洪发〔2017〕8号)文件执行):
1、住房补贴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40万元,博士研究生人才30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按每年20%分5年发放到位。年底一次性发放当年度住房补贴。对免费安排了人才公寓房的,参照租房市价减发相应的住房补贴。
2、生活补贴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年底一次性发放当年度生活补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本年度生活补贴每月增加1000元。
3、家属安置
对全职引进各类人才,积极帮助解决夫妻分居、子女入学等问题。从市外引进的各类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市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子女需转入我市入学入托的,由教育部门妥善安排。
4、其他待遇
对全职引进人才优先推荐评定职称。对贡献突出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依照相关规定,可优先使用或破格提拔,可优先调任为领导职务公务员,可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js.gov.cn/hjs/c123618/tyzlmlist2020.shtml)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全国高、中风险重点防控地区(以国家疾控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适时调整)来洪返洪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报名和考试,境外返洪来洪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请考生务必佩戴口罩,提供全省通用绿色健康码,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做到讲究卫生、遵守纪律、文明出行,保持间隔距离。
4.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洪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洪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5—7731069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745—7732781
点击下载>>>
洪江市企事业单位第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xlsx
洪江市企事业单位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洪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原标题:洪江市2021年第一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hrsks.com/Show/3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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