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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南京市江宁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通知(二)进入阅读模式

2021江苏南京市江宁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通知(二)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1-06-15 20:12:30| 来源:江宁人社服务平台

南京市江宁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南京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对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第二批10名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第一批体检人员中部分岗位考生个人自愿放弃体检,根据《南京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在报考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现将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时间:2021年6月18日(周五)上午7:15集中开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二、 体检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168号)门诊五楼体检中心

三、 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当天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请在体检当天交由工作人员,近期已离职的可提供离职证明或解聘证明。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并提交放弃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当日早晨请空腹,不佩戴隐形眼镜,前一晚饮食清淡,禁酒,保证睡眠充足。

4、考生孕期不宜进行胸透等检查的,本人须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医疗机构怀孕诊断证明,经同意后,可暂缓进行。

5、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派出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和签到,并全程陪同体检。

6、体检结束后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按规定体检项目需要复查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体检报告考生不可自行领取。

8、体检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参照《南京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3)。

9、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

点击下载>>>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二).xlsx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一).xlsx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安排(二).xlsx

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原标题:南京市江宁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二)

文章来源:http://jnhrss.net/art/2021/6/15/art_80_3016.html

(责任编辑:高永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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