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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徽蚌埠市固镇县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中心招聘5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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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8 12:41:19| 来源:固镇县人民政府

(三)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科目1》和《科目2》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科目1》成绩+《科目2》成绩)÷2÷1.5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因笔试成绩未达最低规定分数线而不足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以《科目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2》(《综合应用能力》)、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最终成绩按《科目1》和《科目2》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两科各占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确定。

最终成绩=笔试最终成绩×0.5+面试成绩×0.5。

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8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相关事宜

1、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固镇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guzhen.pzhl.net/)和固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zhen.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5、未尽事宜由固镇县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2-6072713(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0552-6051987(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61-3039039

监督举报电话:0552-6012160(固镇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1、2021年固镇县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2、2021年固镇县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xls

固镇县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8日

原标题:2021年固镇县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zhen.gov.cn/gzdt/tzgg/81134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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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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