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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我委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安排由我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
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考生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承诺书。
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面向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中的“未落实工作单位”,以有无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认定的主要依据。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1次,递补后原件校验合格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经我委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相关情况及面试安排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我委在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5的,经我委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拟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合格分数线为岗位所属事业单位其他招聘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面试后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
八、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笔试成绩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如成绩完全相同,且符合进入体检环节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均合格的,一并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后由我委根据考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委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委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委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我委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委和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我委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委和招聘单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成都市青少年宫,028-8672265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028-6131030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监督举报:共青团成都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办公室),028-61310925。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委所属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1)中电话咨询。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原件核对校验、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我委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我委招聘单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6月26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委无关,特此提醒。本公告内容解释权在共青团成都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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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五月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十一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原标题: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frt/frtuploadfile/uploadfile/bulletin/2021/2105171606113442105171606113443q7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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