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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8:30至5月27日17:00。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邮箱通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7.发放《准考证》
由抚松县人社局考试中心统一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8.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由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完成后于5月28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扫描件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3)送至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抚松县行政中心5号楼611室,联系电话:0439-6257206)进行审核,逾期未送达的或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认定部门为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松县征兵办、抚松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抚松县人社局”公示。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职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3.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4.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部门电话或邮箱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面谈、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的5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抚松人社”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抚松县人社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1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本地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乡(科)级工作岗位。
2.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1年抚松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ong--gov--cn.sangfor-ipv6.com/)及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抚松县人社局”。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抚松人社”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咨询电话”栏。
3.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4.监督举报电话:抚松县纪委监委派驻机关党工委
0439—6523855
5.政策咨询: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439-6257206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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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抚松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中共抚松县委组织部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
原标题:2021年抚松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文章来源:http://www.fusong.gov.cn/zwgk/gsgg/202105/t20210514_672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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