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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拟聘人数: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
3.具备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
4.中共党员(不含预备)的应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和云南人才市场网(www.ynhr.com)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和云南人才市场网(www.ynhr.com)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云南人才市场网(www.ynhr.com)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排名在前的人员主动放弃,则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和政审,考察及政审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人选。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同步审核拟聘用对象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考察或政审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纪律
(一)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及云南人才市场网(www.ynhr.com)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0871-63635329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监督电话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0871-6360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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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原标题: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2981&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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