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宁事招公告(R) ﹝2021﹞8号)相关要求,体检合格者,要接受考察(政审)。具体如下:
1.本人填写《溧水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察(政审)表》(见附件1);确保内容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表》填写说明:
“现实表现”栏目,应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总结。
“有无处分”栏目,无处分,填“无”;有处分的,须写清楚何时何地受何处分及处分期限。
“鉴定意见”栏目,2021届的毕业生,由毕业院系填写,具体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毕业院系党组织公章;在职的考生,由工作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2019届、2020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由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填写,加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章。
3.《无犯罪记录证明》,须持《关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见附件2),填写个人信息后,到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
4.《考察表》电子稿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照片打包发送至lsjyrsk@163.com,文件名:学段+学科+姓名。
5.《考察表》、《无犯罪记录证明》须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或邮寄)至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人事科808室;
邮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12号;
联系电话:025-57213271。
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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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原标题:2021年溧水区公开招聘教师考察(政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njlsedu.cn/?t=article&c=12&id=8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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