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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结合事业单位余编情况和工作实际,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确定该岗位可供选择的单位,由考生根据所报岗位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被聘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足一年的均按少一年计算。
五、纪律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22629700(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 督电话:0731-22629879(石峰区纪委监委)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和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招聘工作各阶段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本次招聘政策由2021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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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xls
2021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
原标题:2021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zhou.gov.cn/c15172/20210423/i1690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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