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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二七区人才服务中心、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371-68186210、0371-8608915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8037884870。
(三)面试
1.考生在面试前须参加现场审查。2021年5月下旬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场将采取“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考生资格审查时须佩戴医用口罩(自备),前后间隔一米,并自觉遵守审查现场工作要求。
现场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报名信息表》1份;
(2)本科阶段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打印);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本科阶段及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及获得的奖励、荣誉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审查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引进岗位紧缺需要,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引进计划按比例削减直至取消。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需设置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面试成绩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
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员少于该岗位拟引进名额的,按照拟引进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引进人员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引进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试用期1年,享受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为合格的,享受管理岗位八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引进人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设岗聘用并核定工资待遇。在我区工作期间,本人取得公务员身份前,工资待遇统一按上述标准发放;取得公务员身份的,按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2.生活待遇。报到落户郑州市,并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符合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符合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3.住房待遇。报到落户郑州市,并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满足最低服务年限的,根据个人意愿,可选择享受住房补贴或免费入住人才公寓,两种待遇不重复享受。一是给予3万元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按5年期平均由区财政统一拨付。二是免费入住二七区提供的人才公寓,最长期限36个月;在未入住人才公寓期间享受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4.政治待遇。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直接纳入我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可择优安排科级领导岗位;各用人单位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时对引进人才中的优秀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5.其他待遇。按照人才相关政策给予全方位服务保障。
七、管理考核
引进人员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报到后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结合考生专业和全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安排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引进人才由区委组织部与用人单位进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用人单位为主;引进人才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确需调离二七或辞职的要及时报告,由区委组织部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合理安排、调整引进人才的岗位,并将岗位、职务变更等情况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备案;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关要求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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