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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黔南州贵定县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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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20:26:28| 来源:贵定县人民政府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00至4月26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4月25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4月25日17:00至4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组审核同意后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不含云雾镇、昌明镇、沿山镇、盘江镇、德新镇、新巴镇所属事业单位及县直部门在以上六镇设置的事业单位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工作组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或无适合岗位改报的,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17:00。招聘工作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17:00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在贵定县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加分:

①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

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

③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

加分=少数民族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5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审查

少数民族加分拟采取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报名考生不需要填写加分申请。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需要报考人员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①《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必须件);

②入伍通知书或应征入伍地所在县(市)征兵办出具的入伍地证明材料(必须件);

③《退伍证》(必须件);

④部队颁发的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⑤部队颁发的优秀士兵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考生需在4月28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发送的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可识别。申请加分考生需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加分申请材料发送成功。如报考单位未收到申请材料或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无法识别的,不予加分。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类型为分类考试。分类考试的考试类别根据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下设中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2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下设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小类。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不同类别分别命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笔试考生根据所报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使用相对应的题本和答题卡。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 分)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150 分)

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综合应用能力(E类)》的试题本为合订本,请参加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试题本的相关说明,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部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期组织笔试,由招聘工作组另行发布笔试相关事宜公告。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工作组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并在贵定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校加盖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

6、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需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需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8、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贵定县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9、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职位的,须提供村(社区)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及在岗证明原件;

10、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职位的,须提供有效退役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应征入伍地所在县级征兵部门出具的入伍地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11、定向本县户籍(生源)的,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2、考务机构及资格复审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5年内不得参加贵定县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招聘工作组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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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莉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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