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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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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4 18:19:35| 来源: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1〕4号)安排,现对报考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2021年4月14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审查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E0651

二、审查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6);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有关要求

1、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请各报考人员留意或关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请各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认真遵照防疫工作有关规定,主动出示健康通行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毒工作,佩戴医用口罩,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有发热或其他因疫情原因不适合来资格审查情况的考生请主动电话告知。

未尽事宜以《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537-3239817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3日

原标题:关于对报考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优才计划”人员进行 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nszjj.jining.gov.cn/art/2021/4/13/art_7579_2703183.html

(责任编辑:马莉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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