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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由省民政厅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照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省民政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云南省民政厅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中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我厅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731351
(二)监督电话:0871-65732025;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门户网站:http://ynmz.y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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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云南省民政厅
2021年4月12日
原标题:云南省民政厅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2738&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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