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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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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其他岗位具有高级职称的考生,免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分数高低不属于查疑类型)。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详见云南人事考试网)。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省民族宗教委本次考试类别根据岗位性质分为A类和B类。其中,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伊斯兰教协会招聘岗位为A类,其余单位均为B类。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的公告通知。

(三)面试

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紧缺专业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部分语言岗位需要测试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听、说、读、写、译。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将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主要针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心理素质(心理测试)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若至2021年12月底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的标准执行。

(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等不是高级职称证书,请考生填报信息时候注意区别。

(四)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我委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我委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人事处 0871-65360116

(二)监督电话:机关纪委 0871-65384116;

(三)门户网站:http://mzzj.y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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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原标题: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2706&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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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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