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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计划裁减
拟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 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裁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1年5月6日前在云南建设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ynjx.net)进行公布。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退还到报考人员缴费银行卡内。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应聘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为正面清晰证件照,该照片用于生成应聘人员准考证。若因准考证照片不清晰,导致无法确认应聘人员身份,影响招聘后续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详见《云南建设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1年版)》(详见附件2)。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建设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ynjx.net)公布。成绩公布后3天内,云南建设学校接受考生分数书面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分数高低不属于查疑类型)。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云南建设学校组织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建设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ynjx.net)的公告通知。
三、面试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依次增补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需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云南建设学校网站“通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到大理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1次。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心理素质(心理测试)等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云南建设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部门审批。
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聘用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由学校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2.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若至2021年12月底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3.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4.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行政管理等工作任务,必须服从学校的安排。
5.办理聘用手续后,若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并作下编下册处理。
(九)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
(三)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建设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对相关程序及职能监督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职能部门移交的违纪问题。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建设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建设学校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2-2206677、2206676;
(二)监督电话:0872-2206616;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云南建设学校网站:http://www.ynjx.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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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设学校
2021年4月10日
原标题:云南建设学校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2713&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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