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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与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0292122(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9181512(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9616186
监督电话:
0523-80292015(中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咨询时间:
工作日 08:00-11:30、14:00-17:30
指定网站:
靖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jiang.gov.cn/)
点击下载>>>
1.2021年靖江市长江禁捕协调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1年靖江市长江禁捕协调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原标题:靖江市长江禁捕协调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gjiang.gov.cn/art/2021/3/30/art_62434_3058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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