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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东海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和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九)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东海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东海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9:00—4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8日9:00—4月24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 4月8日—4月25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 4月8日—4月25日每天的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4月8日09:00—4月26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东海县水务局:0518-80301032;
东海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0518-87165906;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18-87214809;
东海县财政局:0518-87212113;
东海县信访局:0518-87776801;
东海县委政法委:0518-87776576;
东海县发展改革委员会:0518-87213492;
东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518-80510992;
东海县应急管理局:0518-87215504;
东海县石湖乡人民政府:0518-80329510;
东海县黄川镇人民政府:0518-87385879;
东海县桃林镇人民政府:0518-87676679;
东海县石梁河镇人民政府:0518-87001918;
东海县曲阳乡人民政府:0518-87162025;
东海县山左口乡人民政府:0518-87170795;
东海县房山镇人民政府:0518-87001975;
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0518-87832001;
东海县张湾乡人民政府:0518-87508528;
考务技术咨询:0518-87027336(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405室(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岗位代码B04-B23岗位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702733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4月27日9:00-12: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申请,经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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