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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亲笔填写的《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5)近期免冠半身两寸照片2张;
(6)自荐材料一份。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与比例:报考人员经现场招聘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方式为答辩。报考同一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行业标准和规定熟悉程度、协调和沟通能力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由现场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4.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三方协议),若入围人员中出现并列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细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拟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至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赴高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0556-6099019(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
0556-6099002(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点击下载>>>
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审查表.doc
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
原标题: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ongcheng.gov.cn/public/2000002131/2015068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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