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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和职称要求为高级职称的岗位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其他岗位须进行笔试,按岗位计划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后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实行百分制。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须笔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70%和面试成绩3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对于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用人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放弃资格的经学校研究后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hbnu.edu.cn/)、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s:// http://zp.hbn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在核查档案中,如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九、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招聘单位将另行通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hb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公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4-6572927
监督举报电话:0714-6573766
点击下载>>>
湖北师范大学
2021年3月11日
原标题: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202103/t20210311_33880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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