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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1年3月26日9:00—12:00登陆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4月14-16日内登陆徐州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6)80800325。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须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无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根据考试科目类别分别确定。各招聘岗位的考试科目类别见《岗位表》中“考试科目类别”(经济类中会计、审计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及其他经济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与“管理类”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17日9:00-11:3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考试考点设在徐州。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应聘须专业测试要求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须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无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工作,应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实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分别报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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