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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镇江新区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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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08:31:33| 来源:镇江市人民政府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线内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A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依据其岗位特点,分别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其他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A、B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B类岗位中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新区组织部统一组织。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成绩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镇江新区组织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新区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3378271,镇江新区纪工委(镇江经开区监察工委)监督电话:0511-83175019,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咨询电话:0511-8442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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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承诺书.docx

镇江新区组织部

2021年3月9日

原标题:镇江新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na.gov.cn/zjna/zdgzad/202103/d6a61b18e7824c5b84b35e7eeb234f4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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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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