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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地点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教学楼,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应聘岗位基础知识和相关理论。
4、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考生成绩按男女分开排序排名)。
(2)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并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第三名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3)入围面试考生名单于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下午18:00前在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可以上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2021年3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
具体地点以“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公告”为准。
3、面试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综合素质和基本业务能力。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考生成绩按男女分开排序排名)。
(三)最终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加体检考生名单2021年3月21日(星期日)22:00前在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的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8:00开始,具体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3、未按时参加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综合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由招考领导组和招聘学院(部门)负责组织综合考察。
2、综合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3、综合考察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或综合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公示
(一)综合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签约或录用手续。
(二)公示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六、签约与报到
(一)录用公示无异议,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协议(合同)。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应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我校人事处提出说明。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关于递补
因考生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综合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签约和报到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以对照应聘考生总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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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
2021年2月4日
原标题: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管理等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c.aqnu.edu.cn/info/1095/28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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