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四)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参加面试考生需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未按时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在面试正式开始后,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经批准,可在指定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及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报考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公示
1.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填写《哈巴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3)(可登陆哈巴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hbh.gov.cn))下载,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由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把好政治关。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哈巴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hbh.gov.cn)进行为期7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聘用
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工资待遇与管理
1.根据被聘人员学历情况执行哈巴河县编制外人员待遇。预计本科学历(专业技术十三级),应发4900元/月,实发3800元/月,享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待遇2890元/月(其中:财政负担1790元/月,个人代扣1100元/月,养老保险按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缴纳,无职业年金)。
2.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年底考核合格者继续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前如有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哈巴河县招聘考生咨询电话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参加考试。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请考生于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哈巴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hbh.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简章》由哈巴河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6-6626465
监督电话:0906-662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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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河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4日
原标题:2021年哈巴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tongyu.gov.cn/zwgk/gsgg/202101/t20210111_888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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