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加试笔试或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同时在招聘单位所列网站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等额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岗位计划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七)考察、体检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有其他服务年限要求的岗位按实际岗位要求执行。
考生在报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考试部门、招聘单位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亲笔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机构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十部门下发的《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云征〔2020〕16号)精神,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二)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面试费用由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当地核定的费用确定。
(三)拟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四)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公告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计划表》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3177252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3589319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5614615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7171226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8699750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8811142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2654181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 0871-67431200
中国共产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
部 0871-68163085
昆明市广播电视局 0871-65956732
中共市委组织部 0871-63164768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871-63193454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0871-64618550
中共昆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0871-63963960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 0871-63963972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0871-65317462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871-63181095
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 0871-63164640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871-63966158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0871-64151438
昆明市民政局 0871-63196156
昆明市审计局 0871-63132943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0871-65165786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0871-65952920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1-63135659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0871-67411924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871-63135910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0871-64149472
昆明学院 0871-65098057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71-63170873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0871-63352278
昆明市水务局 0871-65199835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0871-64108203
附件1:2020年昆明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市级单位)
附件2:2020年昆明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县区单位)
原标题:2020年昆明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km.gov.cn/c/2020-12-31/37981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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